[摘要] 经适房、安置房、个人自建房以及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究竟要补交多少土地出让金才能顺利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需要格外指出的是,安置房用地使用权的时间认定更为特殊。只要被拆迁户被拆房屋的“原土地”是在1990年5月19日前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获得的安置房转让时亦可“就低不就高”,即套用30%的“档位”。
三看 土地使用面积
如果说地块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百分比所决定的是“固定系数”的话,那么土地使用面积则是一个“变动乘数”。当这一“乘数”遇到个人自建房时,上述等式运算的结果会有所不同。
以市区中山公园附近的华侨新村为例,其房产基本是在1990年5月19日前就已取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假定该处新村一栋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计算,其转让时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为17.01万元(5670×30%×100)。
相较之下,经适房、安置房的“乘数”小了很多。上述人士告诉记者,在中心市区,这两类房产土地使用面积一般在10平方米上下,的也不会超过15平方米,因此其要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只要数千元。不过,这两类房产转让补交土地出让金有一个大前提,即要先拿到“分割”土地使用权证。“整个小区有一本总的土地使用权证,而细分到每一套房产,则有一本‘分割’的土地使用权证,由于种种原因,一部分产权人并未及时办理‘分割’权证。”这位人士提醒说。
转让须补交土地出让金
跟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泉州市中心市区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和转让有关问题的意见》,业内人士表示,该意见的出台对单门独院的个人建房影响。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在六七平方米,而高层建筑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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