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特别是贷款利率下限的讨论又多了起来。有银行高管认为,利率市场化改革根本方向在于完善利率市场价格的形成机制,在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上,建议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下限,将贷款风险定价自主权交给银行,有利于促进银行提高管理水平,也有利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目前取消贷款利率下降面临的风险是多方面的。
首先,如果取消贷款利率浮动下限,为了争夺上述“优质客户、优质项目”,各家银行会无底线地降低贷款利率,不排除下降到成本线以下。这种恶性竞争无疑将损害银行自身利润,不利于银行长期健康发展。
其次,目前贷款利率取消了上限,如果再将下限取消,那么央行的基准贷款利率实际作用会变得更小。中央银行最主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失效,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大大降低,不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
最后,银行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要以法律与保险体系为基础。随着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经营的压力与风险不断积累增加,商业破产也出现了可能。我国目前实际上是有隐性的存款全额保险制度,无论是大小银行,其风险几乎都由财政兜底。在没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一家银行的破产可能会引发市场恐慌,从而引起系统性风险。应当出台《存款保险法》,修订《商业银行法》,通过法律制度的准备规避风险。目前这些基础准备还不够,所以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不宜操之过急。
相比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笔者更倾向于继续稳步提高存款利率上限。目前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率与银行存款利率已经分化,银行吸收存款的压力持续增大,银行自身也有需求。比如,可以将存款利率上浮区间扩大到30%。(作者系清华大学博士后研究员)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