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2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到7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已开工721.8万套,与全年目标相比开工率达72%。
“注水”与“缩水”:保障房=“低保障”?
当前各地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保障房建设,一些地方保障房项目接连曝出质量缺陷和配套难到位,虽是个案,却无疑加剧公众担忧:保障房是否会出现“低保障”现象?
保障房屡遇“贪吃蛇”
骗房猖獗的原因不外乎三种:一是对申请者调查审核不严,导致一些人乘虚而入。二是监督失灵,不告不发。三是问责疲软,处罚不力。
破解保障房“两难”之道
在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千头万绪,但核心的问题只有两个,是融资,第二是分配。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保障房制度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还有可能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引发更大的社会不满。
保障房建设主导责任在地方政府
保障房建设中必须自始至终地发挥政府主导的责任。保障房属于承担社会收入再分配功能的“准公共物品”,其直接的投资人与主体责任属于政府,政府主导投资责无旁贷。因此,保障房建设更应是地方政府的“社会责任”,而不能把问题推到企业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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