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买了房子之后,其中有关房产证方面的问题提问较多。尤其是房产证署名问题,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可能每对考虑结婚的准新人都曾经纠结过。小编搜集各方神技,综合整理,敬请阅读。
如果「男方想随意离婚的话,我该如何让他因为忌惮房产问题而有所收敛」
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支招:你们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啊。
其实更不用这么麻烦,你们双方之间签订一个协议啊,一方有过错什么的,另一方将独占房产不就完了。就是一个简单的契约啊,受合同法的约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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