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海南试点宅基地参与旅游开发 严禁建商品房

新华网  2013-04-15 09:38

 

海南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禁地产项目

记者了解到,针对陈文锋委员等的建议,省住建厅表示,将积极探索乡村旅游发展新模式,会同国土部门研究探索农村宅基地的自由流转,规范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式,进一步释放了当地经济发展的动力。同时,农村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要求,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积极发展观光型农庄等乡村旅游,吸引城市居民到乡村投资和消费旅游。

记者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了解到,至去年底,海南省89.65万农户领到了宅基地,发证率占全省应发证总户数的97.7%。海南省规定,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用于住宅的建设,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擅自占用土地建住宅。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予他人后,再申请划拨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禁止城镇居民到农村非法购买宅基地建房,违者予以没收。禁止变相通过联营合作、入股等形式建设“小产权房”、出售“小产权房”,违者予以没收或拆除。

据了解,虽然海南省对村民宅基地使用权有严格规定,但同时积极推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2009年国土资源部批准三亚市作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单位成立了三亚槟榔园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合作,制定了《新农村合作开发概念方案》,尝试用土地作为资产与企业合作,农民以土地入股,共同开发建设。去年国土资源部再次明确要求在海口、三亚、陵水等市县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海南省进一步将保亭也纳入试点。

在海口主要是探索集体土地交易平台建设与宅基地管理,在三亚、保亭着重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参与旅游开发,在陵水着重探索旅游景区周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利用,分类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在全省选择一些试点村庄,按照依法、自愿、有偿、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原则,通过转让、租赁、联营合作等方式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观光旅游、生态农业等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项目,但严格禁止商品性房地产项目建设。(记者光明实习生吴英珍)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本文导航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苏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