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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湖北出台最新房价调控目标!今年新房均价不超过前10月!

Jason 2017-11-21 18:29:58

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得超过1至10月的水平。

昨日,省住建厅出台文件,确定我省今年房价控制目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因城制宜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部署房地产市场管理调控工作。此次调控涉及控房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限购限贷措施、住宅用地供应等六个方面。

围绕该目标,省住建厅提出了一系列调控要求,如:加强商品房预售价格管理;对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户籍购房量较多的区域,实行限购限贷政策;合理安排供地,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

全文如下: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房地产市场管理调控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制定控房价、稳市场调控目标。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成立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专班,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市场的动态监测、精准分析和政策研究,及时调整取消不符合市场实际的政策措施。各市、州、县要按照房价稳定、供需平衡的原则,制定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合理制定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确保2018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相适应,库存消化周期与市场需求相协调。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于今年11月底前和明年3月底前,分别把2017年房价控制目标、2018年房价控制目标和库存消化周期目标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预售管理。根据当地房价控制目标,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缓办理预售许可;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对有上述行为的企业拖延到现房销售的,在办理现房销售备案时,要将上述查处执行到位并追加查处措施。

三、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房价上涨过快、非本地户籍居民购房量较多的区域,要对非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购限贷措施,对本地户籍居民实行限贷措施,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四、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和棚改货币化安置。在当地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目标,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建议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控: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竞价溢价率超出一定比例时,要缩短全额付清土地出让金的时间。

五、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严厉查处捂盘惜售、哄抬房价、期房炒作、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规开展购房融资等行为。建立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落实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六、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武汉市要切实承担国家住房租赁试点的责任,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搭建政府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加快租赁住房项目落地,创新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体制,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其他市、州、县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18号),落实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规范住房租赁行为;落实土地、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鼓励住房租赁消费,通过新建、改建、筹集等多种渠道满足租赁市场需求。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研判,因城、因时施策,灵活应变,综合运用多种手段管理调控房地产市场,切不可一条措施管到底,切实履行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主体责任。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更精准的政策措施,并严格落实到位。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场产生异常波动、未实现调控目标的市、州、县政府,省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问责。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1月10日

不难看出,这次省住建厅是真正的放大招了!现在跟小编一起划重点!

控房价、稳市场!确保2017年全年新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不超过1-10月的水平!

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预售价格管理!对具备预售条件经督办仍拖延上市的项目,记入开发企业不良信用记录,并暂停其土地竞买资格!

限购限贷 合理调整首付比例!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住宅用地供应!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住房租赁消费,通过新建、改建、筹集等多种渠道满足租赁市场需求。

其实,近几个月,

湖北多地已相继出台了楼市新政。

9月13日 孝感

今年9月13日,孝感市政府召开“控房价、稳市场”工作专题会议决定,对孝感城区购房实行限购限贷。

非孝感户籍居民(引进人才除外)在孝感城区首次购房的,需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禁止在孝感城区购买第二套住房;本地居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调高至50%,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以上;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

9月23日 武汉

9月23日,武汉市房管局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

这份《通知》,是短期内,武汉市再次对“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叫停。

10月31日 襄阳

10月31日,襄阳市房管局接到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新购买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两年内禁止上市交易。 

 襄阳也成为本轮调控中,湖北限售的城市。

在今年还剩40天的情况下,省住建厅出台楼市调控文件,表明我省部分地区的房价调控目标完成情况不太理想。今年以来,一些三四线城市商品房库存消化速度惊人,有的上半年就把前两年的库存消化完了,房价也是一路上涨。“房价上涨的动力,主要来自于棚户区改造。”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地区近两年的棚户区改造推进速度很快,而且货币化安置比例很高,导致当地居民购买力旺盛。对此,省住建厅明确要求合理安排棚改货币化安置,在商品房消化周期短的区域要严格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此外,武汉限购带来的溢出效应,也是造成省内三四线城市楼市量价齐升的原因之一。

张大伟指出,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房地产长效调控的重要政策之一,其不但可以鼓励租赁消费,稳定租赁关系,赋予租房者更多的权利,同时也是科学住房观念的一个重要环节,更可以避免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减少非理性购房需求。

预计,今年底至明年上半年,我省三四线城市将迎来一轮盘整期。

至于武汉,由于政府在价格指导方面成效比较显著,该通知对武汉楼市的影响到底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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