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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有“套”:紧跟最新购房政策 2017置业苏州看你需要几步

Fang100 2017-10-26 09:56:12

苏房网讯 2017年3月以来,迎来了龙卷风式地楼市调控浪潮。除了以往的限购、限价、限贷,更是新增了“限售、限商”内容,至此,楼市开启“五限时代”。

楼市调控加码,针对热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也在持续,苏州虽然仍未有“租购同权”、“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出台,但限购、限贷、租售并举等已开始实行或试行,房贷利率也小幅上涨。并且,夹杂着“土拍”的燎热,苏州市场更是变幻莫测,想要在苏州安家落户的置业者们心急火燎,时刻要看市场的“脸色”。为助力置业,苏房网特总结2017年购房政策信息,相关如下:

(贷款购房流程图)

(一).苏州购房套数:苏州户籍限购3套

(统计时间截止至:2017.9.15)

2016年10月4日起,非苏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不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出售商品住房。

即:如果你非苏州户籍,在购买苏州房产时,需向售楼处提供曾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断断续续】缴纳至少1年的个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前提是近2年内;并且外地户籍仅能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购买1套住房;苏州本地人口能拥有三套房源,这里暂不包括张家港市。

注:从2017年8月27日起,张家港未满2年的新房二手房均不得交易!

(二).苏州购房首付比例:富豪直接付全款!

(统计时间截止至:2017.9.15)

商业贷款:

(1)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指从未购置过住房),按照国家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30%调整为5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50%调整为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

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暂包括联排别墅和住宅用地的酒店式公寓)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首付款为20%;二次使用的,首付款不低于50%;

即:对于个人或家庭来说,如果是首次购房,选择商业贷款,首付款为总款的30%;选择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总款的20%,前提是你购买的必须是建筑面积90㎡及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对于非苏州户籍人士来说,已经不可买第二套房。那么,对于可买的置业者来说,如果欲购买第二套房产并使用商业贷款的话,若无在还的贷款,或名下曾有房但已转移的,首付款为总款的50%;如果仍在还套房的购房贷款,首付款为总款的80%;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总款的50%。而对于已经拥有2套房及以上的苏州置业者来说,已经那么有钱了,你(们)还是全款买房吧。

(三)苏州房贷利率:四连跳,不是仙人跳

从9折➜95折➜基准➜上浮5%➜上浮10%,似乎还意犹未尽......

(统计时间截止至:2017年8月22日)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不超过3万元;暂停受理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增量公转商)业务。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超过贷款限额

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45万元。

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限额为30万元。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2.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3. 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即:确定在苏州购房后,就要开始准备金钱了。假如你很富,直接全款买房好了;假如你很穷,便要贷款了,具体贷款形式有商业贷、公积金贷或两者混合贷,一般而言,大部分会选择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一般比商业住房贷款的基准利率低,可以少还点利息。

首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额度70万,个人45万,每个月的公积金/(公司给的比例+你个人的比例)*0.7=每个月的供款额度,如每个月的公积金是1000,那么公司是给500,你也给500,而这500元是你的工资的20%,那么就是1000/(20%+20%)*0.7=1750每个月的供款额绝不能超过这个;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可贷50万,单人根据自己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可贷30万;如果你还想办理贴息贷款,我也就呵呵哒了。

(四)苏州契税政策:不只是“卖”那么简单

(统计时间截止至:2017.9.15)

自2016年2月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房源的,统一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

即:购置新房需要缴契税,二手房买卖还需视房源情况或缴纳增值税、个税。

增值税:当房子是满两年的住宅时,该项税收免征,当房子未满两年时,需要征收5.65%的增值税,按简单计税公式计算:网签价/(1+5%)×5.65%;

个税:当房子不是“满五”时,就涉及到个税了,个税的征收标准,各地有所不同;

契税:苏州新房产契税政策已于2016年开始执行,根据规定,买房必须缴契税,具体以90㎡为界限,明确划分,具体比例可见上表。

注:家庭住房并不一定是首套房,比如买了套房子又卖了,再购买住房就算二套房。“满五”中的“满五”是指房产证从出证开始计算,时间满五年或超过五年;“”则是指业主在该省份内,登记在国土局系统里得只有这一套房子。

(五)苏州落户政策:准备好做新苏州人

那么,如何在苏州落户呐?苏州落户需要的条件及落户主要方式:

(1)人才引进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在国外、境外取得学位的留学人员;

3、具有中级职称或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4、被单位合法聘用(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办理特聘工作证),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交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

5、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6、因家庭实际困难需要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

(2)房产落户

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户口迁入:

1、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与市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段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2、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3年,并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3年以上,近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3)积分落户:

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六)苏州位列“购租并举”试点城市

苏州市场变幻莫测,如果手头紧无钱周转,可以试着边租房边打探“敌情”。2017年,“购租并举”在掀起一阵狂潮,广州、深圳、南京、武汉、郑州等地已陆续成为“先行者”。5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规范住房租赁和销售行为,苏州位列“购租并举”试点城市。

即:对具备购房能力的常住人口,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对不具备购房能力或没有购房意愿的常住人口,支持其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通过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保障其基本住房需求。住房保障采取实物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加快推广租赁补贴制度,采取市场提供房源、政府发放补贴的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通过住房租赁市场租房居住。

“购租并举”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方面,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住房的供给能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另一方面,将改变既往过分倚重抑制需求的调控方式,实现供需两端发力,既增强供给,又遏制投机,从而让住房回归居住的本质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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