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京市民刘先生将西城区金融街的一套学区住房以550万的价格出售给李先生,不料过户后李先生以房屋面积少了17平方米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刘先生返还李先生200余万购房款,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7月5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糊涂金主28平房当44平买
北京市民刘先生将西城区金融街的一套学区住房以550万的价格出售给李先生,不料过户后李先生以房屋面积少了17平方米为由将其告上法庭。法院一审判决刘先生返还李先生200余万购房款,刘先生不服,提出上诉。7月5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败诉后的刘先生一头雾水,房本在自己手里攥了十多年,面积清清楚楚地写着44.86平方米,过户后怎么就“蒸发”17平方米呢?此前,记者曾跟随刘先生走访多个单位、部门。售房单位称,出现这种情况属于测绘部门测绘错误;而测绘部门认为,售房单位将刘先生此前房屋中的17平方米划拨给了其隔壁住户,涉嫌“一房两卖”。
房屋面积与合同签订面积不符,买家如何维权
人们购买期房时,约定的面积只是规划图上计算出的面积,但具体的面积还得由房产管理部门测量后才能确定,所以有出入是正常的。消费者要是遇到合同约定面积和实际面积不符的情况,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一份正规的购房合同,对房屋面积以及违约责任都有明确规定。
对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则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执行。若无明确约定的,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结算房价款;面积误差比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要求开发企业退还已付房价款及利息。如买受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因此,该读者只需拿房子的实际面积与多出来的面积运算一下,看误差是百分之几,面积误差是否控制在值3%以内。如果超出的部分在3%以内,则买方应该补足房价款;如果超出的部分超过了法律允许的面积误差3%,那么超出的部分面积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