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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套廉租房当商品房卖 房管局官网信息

法邦网  2017-06-21 13:12

[摘要] 今年年初,李女士以每平米4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安市科技八路,由陕西豪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美寓华庭小区一套66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一次性支付全款31万多元。李女士说,自己家在附近的城中村,以前一直住民房, 如今想买一套商品房住,没想到第一次购房就遇到了麻烦。

55套廉租房当商品房卖

今年年初,李女士以每平米47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安市科技八路,由陕西豪普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美寓华庭小区一套66平方米的小户型住房,一次性支付全款31万多元。李女士说,自己家在附近的城中村,以前一直住民房, 如今想买一套商品房住,没想到次购房就遇到了麻烦。

购房者李女士:“装修完到2017年3月9号的时候,就听有人说这是廉租房,然后我们当时很着急,我们就到开发商那儿问。开发商当时还在卖房,卖房的人给我们说不可能有这事。”

由于当时买房签订的是开发商自己印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李女士觉得心里不踏实,第二天她又急忙去了西安市房管局进行查证,谁知查到的结果让她的心里更没底了。购房者李女士:“房管局也是早上没查出来,到下午才查出来,在房管局十二楼查出来这是廉租房。”

按照国家《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西安市配建廉租住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廉租房不得转租和出售。那么,开发商为什么还敢私自售卖廉租房呢?记者电话联系到了开发商陕西豪普置业公司的法人代表。

陕西豪普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杰:“这些遗留的问题,都是过去前任的董事长和总经理遗留的问题,具体的我也不是很清楚,知道吧?我是才接手公司这一摊的,你问我也没用。这个现在由房管局管着呢,我们现在也插不上手。”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2年6月,作为甲方的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和作为乙方的陕西豪普置业公司共同签订了《西安市商品住房建设项目配建廉租住房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开发商应按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房保障部门。美寓华庭二期项目配建廉租房住宅建筑面积为3000多平方米,共计55套。乙方应在2015年9月竣工后,于2015年12月无偿提供给甲方。

那么,早在2015年年底就应该由住房保障部门接管的这55套廉租房,为什么还会在一年后被开发商当做商品房来买卖呢?作为行政主管部门的西安市房管局,又是如何看护由自己监管的这部分国有资产的?

在西安市房管局,记者见到了负责拟订西安市住房保障总体方案配套政策,并监督检查配建廉租住房工程进度工作的保障处负责人。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保障处处长王炜鹏:“商品房配建廉租房,这55套合同约定是在2015年年底交房开发商确实在这个交付过程中是有一些滞后,我们也不停地在下督办单。”保障处这位负责人说,今年年初,他们还给美寓华庭的开发商下过一份督办单,要求对方尽快交付约定的廉租房。而开发商私自售卖廉租房,他们并没有发现。

西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保障处处长王炜鹏:“全市的商品房配建这一块,我们有专人按季度进行巡查。这种是开发商私下签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我们是没有办法来做到监管的。”王处长说,对全市配建的廉租房管理,他们除了定期巡查外,还在网上进行了明确标识。

西安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保障处处长王炜鹏:“商品房配建的廉租房,在我局的官网上或者说在我们的销售系统里边,有明确的配建标识,不允许对外销售也不可能对外进行网签合同备案。”

廉租房能够转租和买卖吗

廉租房主要是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如果在居住廉租房的过程中,居住人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了,就应该在规定的时候内腾退廉租房。

1、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从而解决了困难家庭居住困难的问题。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因此,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

2、廉租房是一种保障性住房,为居住困难的家庭解决了居住的问题,使他们有了一个良好的居住空间。而居住廉租房的人员,必需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才能够居住。否则是不可以居住的。在居住的过程中,如果购买新房了,就不符合廉租房的申请条件,则应该腾出廉租房,让给居住困难的群众居住。所以说,廉租房是不可以转租的。

所以,廉租房是不能转租和买卖的,西安美寓华庭小区开发商,将55套廉租房当做商品房卖给了业主违反了相关规定,理应接受一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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