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占父母房产赚租金法院三次强制办理仍置若罔闻。亲生儿子霸占父母的房产出租,使得老两口有家归不得,只能在外租房居住。
占父母房产赚租金法院三次强制办理仍置若罔闻。亲生儿子霸占父母的房产出租,使得老两口有家归不得,只能在外租房居住。
“多年来,小邬用各种手段向我们要钱,却从未对我们履行任何赡养义务,还经常对我们纠缠、骚扰、精神折磨。我们无处躲避,甚至报警都无济于事。”据老两口讲,2005年因为实在承受不了儿子的虐待,老两口抱着“逃命”的心态出国常住,2012年回来后发现位于左家庄的房产已经被儿子霸占出租。
经法院判决儿子小邬腾房,今年法院判决作出后,邬老先生夫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个月的时间,执行法官先后来过三次,贴过两次执行公告,告知居住者该房屋为非法承租,限期让其搬离,但对方却置若罔闻。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执行法官请来搬家公司,来到位于左家庄的涉案房产采取强制腾房措施。
法官抵达涉案房产时,屋里4个人还没起床,由于此前法官已多次通知腾房,法官责令屋内人员立即收拾东西搬离。至于网络公司因租房产生的其他纠纷可另行主张。
二、强制执行如何实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具体执行程序如下:
步: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步:法院受理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 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第三步: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 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四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五步:采取强制措施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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