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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阳朔:一尺水大酒店“被抵押”的背后

消费日报网讯  作者:徐彬云  2015-08-27 14:01

[摘要] 阳朔一尺水实业 开发有限公司是广西可高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该集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伪造可高集团和一尺公司公章、可高集团《股东会决议》,假冒可高集团总裁、法人代表梁沛农签名;且房产、土地被重复抵押,通过公安机关查证系丁某涉嫌违法行为。但是,该集团的土地和房产抵押权登记手续却迟迟未能撤销。

导读:阳朔一尺水实业 开发有限公司是广西可高集团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该集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伪造可高集团和一尺公司公章、可高集团《股东会决议》,假冒可高集团总裁、法人代表梁沛农签名;且房产、土地被重复抵押,通过公安机关查证系丁某涉嫌违法行为。但是,该集团的土地和房产抵押权登记手续却迟迟未能撤销。

近日,广西可高集团向本网反映,该集团子公司阳朔一尺水实业 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一尺水公司)原法人代表丁某,以一尺水公司名义于2012年8月和12月,分别在广西桂林市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和阳朔国土局办理房产、土地抵押登记手续。在办理登记手续过程中,丁某存在私刻该集团和一尺水公司公章、集团《股东会决议》、仿冒集团法人代表、总裁梁沛农签名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该集团报案后,经过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的调查,确认丁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但丁某办理的涉嫌违法违规抵押手续却一直不能撤销。因此,给广西可高集团造成了巨大损失。对此,记者赴阳朔进行采访核实。

“天降横祸”莫名负债一亿元

据梁沛农称:2013年12月,一尺水公司突然收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书》由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秀峰法院)于2013年9月9日下发,内容为:原告王杰与被告红树林公司、一尺水公司、汇荣公司、丁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王杰于2013年9月6日向本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故查封一尺水公司位于阳朔县阳朔镇叠翠路19号的国有土地,查封财产的限额以1.3亿元为限,查封期限为两年。

“我从来没有用一尺水公司的房产作抵押向王杰借过款,但却突然被无管辖权的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查封财产,真是天降横祸啊!”梁沛农告诉记者,经过一番周折才找到“抵押”证据。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丁某已用可高集团子公司一尺水公司的名下资产——阳朔一尺水大酒店作抵押向王杰借款达1亿元,债权人已起诉要求他的企业还款。

公安机关确认丁某为犯罪嫌疑人并网上通辑

据南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七大队于2015年1月7日开具的《情况说明》显示:丁某仿造企业印章一案,于2014年10月20日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前期侦查,犯罪嫌疑人丁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我大队于2014年12月2日将犯罪嫌疑人丁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房管所长“我又不管业务”国土局长“错肯定要纠正”

面对大量的事实证据,记者来到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在得知记者的来意后,杨颖斌所长当即表示,找梁绍锋副所长,他管业务的。当记者问及其是否知情此事时,他极不耐烦地说:“叫你找他就找他,我又不管业务!”

然而,梁绍锋办公室大门始终紧闭。记者致电梁副所长,他称打错了,记者多次拨打其办公室电话均无人接听。而早前梁沛农接受采访时曾 提醒记者,找到梁绍锋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他一直在逃避这个事件。而且一尺水公司当时去阳朔房管所查找相关手续档案时,也同样在房管所遇到了很大阻力,当对方同意给出档案时,梁沛农发现,事隔近半年之后抵押登记手续材料竟然还在梁绍锋本人手上,而不是按规定存档在档案室里。

阳朔房管所支部书记韦新贵看完记者提供的反映材料后说:“这个是梁绍锋负责的。”记者提出让其查询一尺水公司是否已做了抵押登记?他答复:“现在网络有问题,上不了网,无法查询。”

同样的手法,丁某在阳朔县国土局也成功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而且还是同一处房产。

在阳朔县国土局局长梁斌办公室,记者见到了梁斌局长和蒋副局长,梁、蒋二人查看了记者提供的相关材料。

记者:原一尺水公司丁某涉嫌私刻可高集团和一尺水公司公章、伪造可高集团《股东会决议》、仿冒梁沛农签名,在阳朔县房地产管理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他在房管所已经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3个月后又在国土局办理了土地抵押登记手续。按规定,土地要随着房子一起抵押。而一尺水酒店的《房产证》原件一直在梁沛农手上,竟然也能完成抵押登记。请问丁某曾在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吗?

梁斌:我上任才两周,对此事不知情。房子和土地是不能分开抵押的,必须是同时抵押,地要随房,也要《房产证》原件。如果《房产证》还在梁沛农手上,那抵押登记的《房产证》肯定是假的,到国土局抵押登记,也要本人当面签字。

记者:工作人员可能在办理抵押登记过程存在疏忽,或无法甄别真假,这个情有可原。如今,公安的调查结果已证实涉嫌造假。

梁斌:要是假的,肯定要纠正。

正交谈时,蒋副局长联系当时办理抵押登记的负责人,但该负责人正公休。

记者:原国土局局长蒋苗地曾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申请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应当如实向国土资源 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果丁磊提供虚假材料进行土地抵押登记,那么其应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蒋苗地建议,相关人应当采取诉讼方式,通过司法途径确认行为的真实性、有效性,然后国土部门才会根据法院判决、裁定的结果作出撤销与不撤销抵押登记的决定。如今,公安机关的已认定丁某涉嫌弄虚作假,现国土局将如何处理?

蒋副局:我们工作人员当时没技术认定材料真假,只是看他是否符合抵押程序,我们就给他办理。

记者:材料可以作假,法人(梁沛农)要当面签字,这个人不能作假吧?如今公安机关已认定材料作假,你们有新的说法吗?

蒋副局:今天你们来了,我们才懂这事。

记者:一尺水公司声称已经多次发函和寄送公安鉴定材料给房管所和国土局,要求撤销抵押登记,没有给到你们吗?

蒋副局:没有收到。

记者:现在是房产在房地产管理所抵押登记,土地在国土局抵押登记,一物抵押两次。我们将这份认定材料留给你们,请与公安机关核实,明天或者后天给我们一个答复,可否?

梁斌:可以,我们先看一下材料。

蒋副局:现在答复不了,既然发生了,我们肯定要弄清楚。

记者:到时是与蒋副局长联系对吗?

蒋副局:是的,我留办公室和局办的电话号码给你们。

随后,记者来到阳朔县委宣传部李慧副部长办公室,宣传部自称小张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慧正在开会,并接待记者。记者说明来由,将反映材料交予小张,并留下联系方式,请宣传部代为转交材料或协调房管所给予答复。

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收到相关单位的任何回应。对于此事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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