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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婚后买房房产归属等若干问题 新婚姻法来解读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4-05-14 15:42

[摘要] 苏州婚后买房房产归属等若干问题,新婚姻法来解读。

苏州婚后买房房产归属等若干问题 新婚姻法来解读:

一、新婚姻法婚后房产归属、新婚姻法婚后买房

1、《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征求意见稿)

2、《婚姻法》司法解释将明确婚前婚后房产归属

3、对于共有房产的处置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规定:

1)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

2)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4)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二、婚后房产分割、离婚后房产分割

1、婚前房产婚后还贷

2、婚前买房婚后办房产证

3、婚前房产婚后卖

4、婚前按揭房产婚后归属

三、婚后房产公证

1、婚前个人房产公证为婚后共有财产有效吗?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房产的归属,公证可以,不公证也有效力。

2、婚后要求房产公证有何意义?

意义在于明确产权,这样的公证是保障双方的利益。

3、房子是婚后买的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的名字,现在想公证房子的产权与装修与男方无关?

理论上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做夫妻财产约定,约定此房产为你个人所有。

公证书的第1页是你们俩的协议书,第2页是公证书正本,上面一般都是写证明你们俩的签名属实。

下面是公证员的签名章还有公证处的公章,正本公证书贯穿着公证处的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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