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等信息将通过物价部门网站公布,据市物价局昨天消息,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督查明码标价及申报价格执行情况,并从2月1日起开始执行。
苏报讯(苏物小圆)市区商品房“一房一价”等信息将通过物价部门网站公布,据市物价局昨天消息,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督查明码标价及申报价格执行情况,并从2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为提高商品住房价格信息透明度,市物价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苏州市区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表》,报送价格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收到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后,应当出具《苏州市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信息流转表》。企业凭价格主管部门出具的《流转表》向住建部门申报价格,录入《苏州市区商品房销售网上管理系统》。
《通知》还明确,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在约定时间内,现场察看企业申报的项目有关内容,以及销售现场明码标价情况,并结合住建部门网上管理系统录入结论,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布“一房一价”等信息。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现场明码标价及申报价格执行情况,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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