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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购房政策 2009入户政策解读

房天下   2012-10-09 17:18

[摘要] 南宁市购房政策,2009入户政策解读。在南宁买房可带两个人入户,这两个人要求是直系亲属还是亲属关系?入户优惠政策到什么时候为止?二手房交易是否享受优惠入户政策?如果是《通知》下发之日起拿到的土地如何支付地价款?如何使商品房的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

南宁市购房政策,2009入户政策解读。在南宁买房可带两个人入户,这两个人要求是直系亲属还是亲属关系?入户优惠政策到什么时候为止?二手房交易是否享受优惠入户政策?如果是《通知》下发之日起拿到的土地如何支付地价款?如何使商品房的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记者采访了建设部门、开发商和业内人士,就这些问题做了相关的解读。

购房者可多带任意两人入南宁户口

《通知》:凡在南宁市购买商品住房,除可凭房产证申请《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我市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条第(一)款规定人员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外,还可另外申请办理不超过两人的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

《补充通知》:对这“2人”不要求其与购房人之间为“直系亲属”或“亲属”等关系,由购房人指定。

解读:“放宽购房入户政策”这一信号牵动着不少人的神经,因为买房者可以多带“2人”挂南宁市户口,这不仅仅只是实现南宁市民身份,关键还可以像南宁市民一样,享受南宁市的社会保障、医疗、孩子就读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在《补充通知》中,非常明确地对“2人”与买房者的关系予以了明确:双方可以不是“直系亲属”或“亲属”等关系。也可以这么理解,购房人多带入的“这2人”是不受限制,只要购房人愿意,想带谁都可以,只是不能超过两人。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获悉,《通知》下发后,没有具体的配套细则,不具有操作性,至今仍未办理一起相关业务。

7月29日,记者对南宁市的20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其中有15位市民对放宽购房入户这一政策表示非常赞赏。通过调查记者还发现,在南宁居住的外地人对这一政策的关注度明显高于本地人。供职于南宁市某私营企业的黄子木,他是一位从四川来南宁打拼的外地人。黄子木告诉记者,来南宁打拼好些年,感觉南宁是一个很适合居住的城市,他有一个愿望,希望买了房子后能把农村姐姐的孩子带来南宁就学。就在今年1月份,通过媒体了解到南宁市即将实行这一条政策,但当时政策还没有具体明确,所以他和家人一直在关注这项政策的进展。“政策明朗了,我总算可以下手买房了,姐姐的孩子也可以来城里读书了”,黄子木对记者说。

放宽购房入户政策截至今年12月31日

《补充通知》:购房新增“2人”入户优惠政策的时间界定为:在2009年1月22日(《通知》实施起始日)至2009年12月31日购房(以该期限内签订购房合同为准)并到市房产局进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正式办理入户手续则须按规定凭房产证申请。

对于符合条件迁入的“2人”,如再按夫妻投靠、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等符合(南府发[2003]44号)规定的条件申请迁入其直系亲属的,申请人自己必须在南宁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

解读:南宁市有关部门相关人士表示,在当前经济形势出台这一政策,其目的希望通过此举拉动住房消费,进一步满足群众购房需要,拉动内需和促进南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购房入户政策放开后,对于南宁楼市也许会起到一个很好的推动作用。勾起买房欲望的估计会新增两类人群:一类潜在的购买人群看中南宁市的教育,希望将外来人口带入南宁就学;另外一类,估计是南宁市的各种社会保障等政策对其具有不小的吸引力。

不少人对放宽购房入户政策称赞的同时,也有市民担忧,如此一来,会不会导致南宁城市人口过快增长?新增加的人口,会不会给城市教育、社保、治安等带来过重负担?对此,相关人士表示,其实市民不必要有这方面的担忧。目前南宁市并不像国内一些大城市,城市人口密度相当高。南宁市区人口仅为200多万,而随着南宁五象新区的新建开发,以及“再造一个新南宁”等新的城市建设思路的提出,整个城市能够承载的人口数量还有不小的空间。而且,根据《补充通知》明确,放宽购房入户的优惠政策只能在今年12月31日前施行。

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改革南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南府发[2003]44号)规定,凡是在南宁市购有商品房或有合法手续购地自建房(含申请人合法拥有产权的住房),可凭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其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及与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岳父母等直系亲属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但是,对于符合条件迁入的“2人”,因为他们是靠买房者带入南宁市,自己在南宁市没有房产,因此不能再带任何人入南宁市户口。如果这“2人”要申请迁入其直系亲属,必须在南宁市城镇有合法的固定住所。

购买二手房先看房主是否将户口迁出

《补充通知》:二手房交易享受新增“2人”入户优惠政策,但二手房买受人须在出让人将户口从所交易的房屋迁出后,才能凭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

解读:有关部门的相关人士说,这一补充条款,透露出的信息可以理解为,无论是新购的商品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享受同样的放宽购房入户优惠政策。但值得提醒的是,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必须清楚把握一个关键,那就是在双方的购房合同上明确,出让人何时从所交易的房屋迁出户口。如果出让人的户口不迁出的话,就不能凭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申请办理南宁市城镇常住户口,也就是说,购房人也就根本无法享受其相关的待遇。

南宁市周女士在南宁市有两套房,一套是现住的,在民主路,只有两房一厅;另外一套比较大,可是在广西大学附近。周女士想将现住的房子出售,但由于儿子在民主路小学读书,于是她决定跟买方协议,等儿子读完小学后再将户口从所交易的房屋迁出。而在南宁市民主路附近一家公司就职的陈女士,刚好想在民主路买个二手房。陈女士说,南宁市的居住环境好,老年人活动场所也多,像她母亲一样年纪的老人还能免费乘坐公车,她希望能赶紧买房子,可以将远在江西农村的母亲带来南宁跟她入南宁户口。像这样的情况,双方都需要考虑清楚再作决定,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新出让的土地一年内付清款项

《补充通知》:对于《通知》下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金各期支付比例、缴款期限,直接套用“12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的规定,即由市国土局在制作经营性用地出让方案时列明,经审定后作为“招拍挂”的条件公布。按此方案实施的出让,其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不再调整出让金交付期限。

解读:广州云星地产集团董事长助理张飚说,当初放宽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期限主要是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仅仅半年时间,土地市场就从乏人问津纷纷流拍,到“地王”频出,地价高过房价,给人恍如隔世之感。其实,真正把房地产当事业来做的开发商是不希望看到房价地价暴涨暴跌的。

张飚提出,对国营房地产企业不计成本拿地的现状,政府部门应有相应的抑制措施。张飚认为,对于开发企业来说,《补充通知》中的“直接套用‘12个月内付清出让价款’的规定”当然是好事,因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资金周转的压力。但张飚认为,按照目前的形势,这样的规定可能难以真正落到实处,因为现在政府不愁卖不出地,而开发商能以合适的价格拿到地,已是很难得。前不久,南宁市要拍卖一宗土地,登出来的公告是允许几个月内付清地款,但随即登出更正,要求该宗地必须在1个月内付清全部地款,让开发企业压力很大。

“南宁市政府这次出台的一系列补充规定,表明南宁市政府的执政水平特别是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已在一些方面达到甚至超过广州深圳一线发达城市。”广西大学土木建筑学院副教授李伟业说,现在有些行政规章或政策发布了,一些部门也经常以无实施细则为由暂缓执行,这在不少地方几乎是通病。现在南宁市这样有力度的措施,使房地产企业受惠不少,说明南宁政府部门的服务企业意识比较超前。

公布房屋交易信息买卖双方心里有底

《补充通知》:南宁市房产局在媒体上公布南宁市商品房的交易信息。每月视情况就商品房的平均销售价格、实际登记销售面积、增幅等内容进行公布;每季度发布一次较为详细的商品房交易信息。市房产局所公布的信息应注明是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实际交易登记统计数据等内容。

解读:李伟业认为,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房产部门早就在专门网站上每天公布以房地产交易为主的信息,包括本市各城区每天成交商品房的套数、面积、金额等,一些中介机构可据此从各个角度做出反映本市房地产市场真实情况的研究报告,供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参考,也更好保护了购房者的知情权。目前南宁市在公布这些信息时不太全面和系统,常让人如雾里看花,《补充通知》的出台规定了须每月每季公布基本交易数据,对企业和购房者都将有极大的益处。

“建立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非常必要,有了权威、及时、准确的房地产信息,对政府、开发商、市民都有好处,大家都可根据公开的信息,做出理性预期。”张飚说,以前在每次开盘前,为了解楼市行情,确定房屋合适的售价,代理公司或开发商都要派出不少人员到各处“踩”盘打探消息。即便如此,打探回来的信息仍不够及时也不够全面,如果房产部门能在媒体上公布商品房的交易信息,他们不仅省去了很多麻烦,还能够得到最权威的数字。

业内关注经适房货币补贴

《通知》:有关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由市房改办会同建设、国土、房产、财政等部门另行制订。《补充通知》没有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具体办法。

解读:目前经济适用房的实物形式已出现不少问题,业内认为,用货币补贴的方式也许能较好地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相信不管是中等收入家庭还是低收入家庭,都非常关注货币补贴的具体内容。

张飚说,《补充通知》没有相关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具体办法。其实在两年前,自治区建设厅的相关领导就曾在小范围内征求过对经济适用房的意见,当时他就明确提出经适房有五大弊病,现在从各地不断曝出的问题看,经济适用房的确不是个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住房问题的好办法。货币补贴相对是一种进步,但是具体操作起来肯定十分不易,估计这是具体办法难以出台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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