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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多了买不起购房定金能退吗?

佛山日报   2012-09-04 16:41

市民陈先生遇此情况,经工商部门调解拿回定金

本报讯 记者廖武智 通讯员朱刚、李智英报道:国家购房政策变了,首付凑不够了,已交的购房定金能退回吗?昨日,禅城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中心公布2010年典型案例,案例中的市民陈先生就遇到类似的情况,最终他历经曲折拿回3万购房定金。

去年10月,陈先生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了一套约100万元的商品房,并支付了3万元定金。双方签订房屋认购书时注明首付款为30%,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之后,国家的购房政策发生变化,由于陈先生购买的不是套住房,银行要求他必须缴纳50%的首付款。而陈先生无法凑够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只能向房地产公司提出终止合同,要求返还定金。但房地产公司却认为,双方的购房合同已签订,如今的情况不是公司造成的,因此陈先生不履行合同要求终止合同返还定金的诉求不合理。双方经过多次协商,均无法达成共识。

于是,陈先生向禅城区工商局申诉。工商部门根据《合同法》中的“情势变更”原则组织双方调解后,房地产公司愿意与陈先生解除合同,并将3万元定金退还给陈先生,陈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名词解释:

情势变更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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