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评论 > 正文

评论:房产税“普遍征收”不能乱收

深圳商报  2012-08-15 13:43

[摘要] 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全面推行房产税提供技术和人员储备。

近日,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全面推行房产税提供技术和人员储备。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曲卫东表示,房产税将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屋采取“普遍征收原则”,以防在二三套房认定上增加征管成本和寻租空间。

继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征收房产税以后,有关房产税的消息密集传来,全面征收房产税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意味。从理论上讲,征收房产税,既可以通过税收杠杆,遏制富人、投机者炒房,促进房价理性回归,又可以收到可观的税收,劫富济贫,一举多得。再说,国外也有征收房产持有税的先例。人家能收,我们为什么不收呢?但是房产税是否需要全面征收、普遍征收,值得探讨。虽然有专家说,上海与重庆的试点效果不错。但是,从数据上看,上海、重庆的房价并未回归多少。上海、重庆的试点效果恐怕只是增加了税收。我的观点是,全面征收房产税特别是对城市所有已购房屋采取“普遍征收原则”,需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寻求周密的制度安排,不能见房就收,想收就收的。

从法律层面看,我国住宅土地出让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住房并非公民完全意义上的不动产。房产税与当前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属于重复收税。如果征收房产税,就要改革土地出让金制度。正如有房产律师所言,“如果按照国外的方法去征收房产税,就会出现通过降低土地出让金的方式降低开发商房产开发成本,增加业主对房产的持有成本的结果。”如此“一加一减”只会给开发商增加获利途径,给消费者增加房产税负担,并不能为国家增收。开征房产税于是乎成了剜购房人的肉补开发商的疮,用房产税遏制投机炒房的目标将很难实现。胡艺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苏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