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调整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 推进房地产税收制度改革

中国财经报  2012-02-06 17:20

[摘要] 从总体目标看,推行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三个层面的改变:由过去的一次性缴纳改为一次缴纳与分年缴纳并存;由过去的定量缴纳,改为定率缴纳;由过去的开发商集中缴纳,改为开发商缴纳与个人缴纳并存。

从总体目标看,推行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三个层面的改变:由过去的一次性缴纳改为一次缴纳与分年缴纳并存;由过去的定量缴纳,改为定率缴纳;由过去的开发商集中缴纳,改为开发商缴纳与个人缴纳并存。

在现行政策条件下,住宅用地为70年土地使用权;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为40年;综合及其他用地为50年。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制度,开发商通过竞价形势,一次性支付规定年限的土地出让金。而开发商向政府支取的土地出让金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土地成本部分;二是土地溢价部分。

现行的土地出让制度,让政府取得大量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但也出现以下几方面问题:导致社会投资消费结构不合理;房屋持有成本过低,导致出现过度投机行为;导致收入分配不公。

笔者认为,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有必要进行改革。从总体目标看,推行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的核心是实现三个层面的改变,即:由过去的一次性缴纳改为一次缴纳与分年缴纳并存;由过去的定量缴纳,改为定率缴纳;由过去的开发商集中缴纳,改为开发商缴纳与个人缴纳并存。

具体做法包括: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成本。将土地出让金分解为土地使用权成本与增值两部分,土地使用权成本由开发商在土地招拍挂竞价时一次性缴纳。确保一级开发成本可以及时收回。

将土地溢价部分征收主体由开发商转变为开发商与购房人并存。将土地净分为两个征收阶段,一是开发商拥有土地使用权阶段。二是居民购房后取得土地使用权阶段。阶段由开发商缴纳土地净,第二阶段由居民缴纳土地净。

分年缴纳土地溢价费用。继续执行招牌挂制度,开发商竞持有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费用,并随着开发时间延长而增加。购房者按照购买房地产价格的一定比例分年缴纳土地溢价费用。以此实现土地招拍挂制度与房地产税制度的平稳过渡,当发生买卖行为时,新的购房者按照新的购买价格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净。政府可根据房屋不同价格,调整征收费率。

全面推行土地出让金征收方式改革,需要一个复杂的过程,笔者认为可从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入手,启动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改革。

笔者建议: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收取制度改革,建立住房保障政策退出机制。具体包含两方面做法:居民住房持有环节分年征收土地溢价费用。当居民收入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时,要求居民按照房屋购买价格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出让净,实现收入调整的目的;保障住房交易后,分年征收土地溢价费用。现行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对于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购买家庭,通过改变上缴制度,要求不符合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购房者,按照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溢价费用,此举可通过抑制需求的角度,控制卖出经济适用住房牟利。此举与封闭运行等做法相比,成本更低,更可持续。

新的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将有效降低投资者投资成本,有助于将资金用于发展相关产业。同时,通过收取方式变化,有助于吸引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笔者建议,选择试点地区,在经济发展新区试行土地出让金收取方式改革,为经济发展转型助力。

考虑到我国经济面临的困境,笔者认为有必要在现阶段,启动政策研究工作,在现有土地出让制度框架内,调整土地收入征收方式,实现对房地产市场的有效调控,确保社会资本的有序流动。

(作者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延伸阅读:

2012开年首月土地市场继续下滑 房企:能拿才拿

土地市场遇冷 2012成交楼板价或跌15%

2012年财政部再次强调:10%土地出让金给教育

土地多流拍地价仍“坚挺”地价让利决定房价降幅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苏州房天下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