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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或"认房又认贷"业界人士:操作上有难点

信息时报  2010-05-09 22:40

[摘要]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透露,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在制定,可能为“认房又认贷”。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透露,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在制定,可能为“认房又认贷”。这一表态被认为是房产新政调控又将进一步收紧。昨日,广州市房地产业界人士分析,“认房又认贷”在操作上存在难点,目前在“认贷”部分,银行有联网征信系统可以查到纪录情况,但“认房”部分并未有联网住房登记信息系统,并且部分城市的住房登记系统并不完善。因此,很难查得到没有通过银行贷款的异地购房记录。此外,“认房又认贷”可能会使得房贷按揭时间因增加程序而变长。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分为三种情形认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7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时表示,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正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二套房认定标准。

齐骥透露,三种情形下,贷款人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的差别化信贷政策:

种情形,对于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系统当中,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当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他再贷款购买的住房一定是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

第二种情形,就是借款人已经利用过贷款购买过一套或者以上的住房,又申请贷款来买住房,也认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房;

第三种情形,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家访等访问形式的调查,确信借款人的家庭已经有了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齐骥表示,这主要是为解决征信系统和住房登记信息系统有时候不覆盖所有家庭成员的问题。只要通过家庭访问等调查,确信借款人有不止一套的住房,在这种情况下贷款就应该按照第二套或者以上来执行。

据了解,此前关于二套房认定标准先后有两种说法:最后是只“认贷”,随后是只“认房”。此次消息传出后,有解读认为这种“认房又认贷”的方式,是房产新政调控进一步再收紧。

广州住房登记系统难查家庭购房情况

中原地产项目部经理黄韬认为,此举旨在释放信号,表明政府对房地产调控不会放松,但最终不一定落地实行。目前各地成交量已萎缩、房价上涨势头已有所控制,政府还要看市场情况而定政策是否有必要更严厉。如果在7月前房价被控制住,估计政策就不会超出目前的范围。

房地产专家吴定金表示,“认房又认贷”在操作上存在难点,目前“认贷”部分银行有联网征信系统可以查到纪录情况,但“认房”部分并未有联网住房登记信息系统,并且部分城市自身的住房登记系统还未完善。因此,很难查得到没有通过银行贷款的异地购房纪录。按照家庭为单位进行认证,也需要公安部门户籍资料的调动配合。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广州目前的住房登记系统仍无法查询到家庭为单位的购房情况,如果要做到这一步,必须与公安部门进行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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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惠促销新招:开发商将为二套房置业者垫首付

应对空前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开发商除了优惠促销外,又另辟蹊径。记者发现,市场上已有部分楼盘有专门针对二套房首付50%的优惠。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已有开发商开始研究补贴购买二套房的措施,即为购房者先行垫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完成交易后,业主再按照规定期限慢慢归还。

“垫首付”曾有先例

购置二套房首付50%的新政,使得部分购房者的现金压力陡增,甚至本来已经准备签约的计划都会“流产”。在此情况下,有业内人士透露,一些开发商正在研究为购房者垫付银行部分贷款的方法,购房者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并可享受免息待遇。

市民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第二套房,按照政策,首付至少5成,即50万元。可不少人拿不出如此高的首付,于是开发商仅收取3成首付,即30万元,然后再自行垫付20万元,帮助客户成功贷款购房。开发商垫付的钱按照约定期限归还,这笔钱是不需要付利息的。

这种手法也不算新鲜。2008年,原南汇区的某楼盘就搞过“一成首付”的促销活动。当时是由开发商指定的一家投资公司借给购房者两成的首付,凑足3成即可签约,然后再去银行办理其余七成的贷款。对于不收利息也无手续费的那两成首付,购房者要在正式交房前付清,每季度支付一次,如不能按时还款,则需承担比银行商业贷款利息高的罚息。

目前开发商研究的“垫付首付”的方法,其实是与当年的“一成首付”异曲同工。客观地说,这样的“垫付首付”尽管有违规的嫌疑,但还属于“打擦边球”的行为。对于购房者来说,确实能暂时减轻首付过大的压力。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垫付掉的钱终究还是要还,而且加上每月还贷的利息,在刚还贷的前几年,每月还款数额会非常高。

标签:二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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